学院通知

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湘教通〔202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就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强调以下几点:

一、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湘教通〔2020〕27号),3月2日之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学校将按教育厅最终公布的具体时间,根据防疫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二、从2月24日至正式开学之前,学生在家进行线上学习和自学。在学校沒有发布正式开学时间之前,任何学生不得返校。

三、根据2月7日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做到“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四、从2月24日起,教师在家开展线上教学,具体按学校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的安排进行。

五、自2月18日起,非教学人员实行灵活上班,以居家网络、电话办公为主。部分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服从安排到办公室或防疫一线上班。除新冠病毒引起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需隔离或留观的外,教职工在3月2日前应返益,并按规定接受体温检测等。

六、全体师生员工都要自觉遵守联防联控各项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做好自我防护,众志成城,为抗疫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