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2022年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转)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22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科学精准做好我校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按照《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全校师生员工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影响,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健康平安的寒假和平安顺利开学。

二、组织机构

在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湖南城市学院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二级学院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学生班级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形成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具体组织部署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个层面疫情防控下的寒假及春季开学各项工作。湖南城市学院寒假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汤放华

副组长:夏宏宇、雷存喜、袁志成、陈列尊、吕贤军

成  员:各部、处(室、中心)、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设在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吕贤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三、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时间

1.学生2022年1月,日放寒假,2月19日、20日报到注册。

2.教职工2022年1月12日放寒假,2月18日上班,2月21日上课。

四、疫情防控工作及分工

(一)寒假前

1.制定寒假期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校园管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落细防控措施。(防控办、保卫处)

2.全面摸清师生员工寒假去向安排,并建立工作台账,精准管控。(各单位、防控办)

3.劝导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师生员工暂不返乡,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关联人员建立“一对一”沟通联络机制。(各单位)

4.在放寒假前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旅途和居家防护,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尽量就地过节、过寒假,非必要不流动、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各单位)

(二)寒假期间

1.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把“校门关”,外来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师生员工非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进入校园,进校要主动出示校园卡等有效身份证件,主动配合测温验码。(保卫处)

2.全面细致落实寒假疫情防控和留校师生生活服务保障各项措施,充分保障留校师生科研学习、生活锻炼等需求;引导留校师生少聚集、少外出;加强心理支持与援助,及时疏导情绪、缓解压力。(学生工作处、相关学院、防控办)

3.加强寒假期间实习实训学生管理,特别是在车站、机场、公共交通工具上以及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实习实训学生的管理,密切关注实习实训地疫情防控形势,始终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教务处、相关学院)

4.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若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以及被集中隔离人员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防控办、各单位)

5.定期要求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保安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6.假期原则上不举行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对50人以上的活动制定严格疫情防控方案。(各单位)

7.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掌握假期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防控办)

8.假期留校学生离开益阳市域须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报告并经学校批准。(学生工作处、相关学院、防控办)

9.假期师生员工符合接种条件而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员、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满足接种加强针条件的人员要主动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尽早接种疫苗。(各单位、防控办)

10.鼓励学生利用假期每天锻炼1小时,增强抵抗疾病的能力。(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

(三)春季开学前后

1.根据疫情形势调整完善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教职员工适当提前返校,储备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对校园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在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或培训。(防控办)

2.指导师生员工做好返校前21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包括本人及其家人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以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客观真实填写监测记录表,返校时提交学校。(各单位)

3.告知师生员工返湘政策。3月15日前,所有外省返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其中从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省份返湘人员抵湘后24小时之内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各单位)

4.在开学前后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覆盖督查。针对食堂、饮水设施、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体艺场馆等师生经常聚集场所及各项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纪委办)

5.未经学校批准,已离校学生不得提前、擅自返校。(各二级学院、学工部)

6.有序组织错时错峰开学,分年级分期分批返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7.指导师生员工返校时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清洁消毒。(各单位)

8.春季开学时,所有返校返岗师生员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尤其是对从省外返校返岗的师生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单位、防控办)

9.所有师生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接种条件而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员、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满足接种加强针条件的人员返校前原则上必须完成本阶段接种疫苗工作;未能完成本阶段接种疫苗工作的所有师生员工返校必须持有个人医学证明或本单位的特殊情况说明。(各单位、防控办)

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全校师生员工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学校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0737-6353098。

联系人:杨新成13873704283,卢明莉18890510726。



                                                                             湖南城市学院  

                                   2022年1月12日